个人控告石油巨头,突出离岸中心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随着中国经济腾飞,孙天罡的离岸游戏也日益出神入化。
他在开曼群岛、百慕大和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了几十家离岸公司,赚了大笔钱。生意遍及酒店、电器和食品包装行业,最后更成为石油大王。
他喜欢离岸公司的方便省税,隐蔽不为人知。他说, 只花几百美元就可以注册一家BVI(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得到“很强的屏蔽效应”。公司表面上由一些人出面操持,真正的幕后老板不为人知。
孙天罡在访问中对记者说“万一出了诸如诈骗等问题,可以把公司关掉,一走了之,否认与问题有任何关连。国内很多人就是这样。”
但加勒比海避税天堂和离岸隐蔽的种种好处是双刃剑,伤人也不利己。
孙说,他被对手用离岸公司盗取了大量资产, 吞掉他在新疆的投资,价值几十亿美元的输油管道全部股份,他不得不告到美国法院。
孙天罡向洛杉矶联邦法院控告国企中国石化和中国的公安机关串通,非法拘禁他长达五年;并且在他被关押期间,中石化伙同孙的员工抢走他用来控制大部分石油资产的离岸公司。
2013年《财富》杂志榜单世界500强排名第四位的中石化 — 前三名是壳牌石油、沃尔玛和埃克森美孚—向美国法院要求撤销这宗定于今年三月开审的诉讼,理由是案子的管辖权在中国。再者,即使确有孙所说他的离岸公司被转到中石化名下的情况,也没有发生他所称的恐吓、绑架、虐待等事宜。
记者多次联系中石化都没获回应。
孙天罡的大起大落反映了以英属维尔京群岛为代表的避税天堂在中国市场扮演的隐蔽角色。该案也显示,在世界第二大的中国经济体系中,离岸金融中心和中国石油业以及其他行业贪腐激增的关联。
成立离岸公司已成为中国企业和商家的常规,中国的贪腐案也常有涉及避税天堂。
中国银行发布的一份内部报告显示,1990年中期以来,国企雇员及政府官员从中国转移了1,200多亿美元到海外。报告称,其中通过英属维尔京群岛等离岸金融中心转移的数额可观。
国际调查记者同盟(ICIJ)的密档显示,贪腐案频发的中国石油业是避税天堂的常客。
密档还显示,离岸金融中心和中国石油三巨头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关系密切。从1995年到2008年,中国的石油公司及其高管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库克群岛等地成立了几十家离岸公司。
这些石油公司以子公司的形式成立离岸公司,在母公司下属的上市公司的年报作出过披露。但看来也有很多离岸公司没有公开披露。这些国企有否按官方规定向上级政府提交内部报告,不得而知。
没有证据表明,石油公司及其高管有不法行为。但离岸公司的隐秘性使人无从知道其成立的目的,也无法得知高管设立海外公司究竟是公司行为还是当作个人资产。
中国上述三家石油公司都没有回应ICIJ的查询。
ICIJ取得的密档包括与孙天罡控告中石化有关的离岸公司资料。资料显示,孙被拘禁时,他一名下属的妻子更改了和石油管道项目有关的离岸公司的名字。
孙现在控告这对员工夫妇联合中石化的高管和执法部门官员,“精心策划以打垮孙天罡的商业王国。”
过境
2005年8月一天,以港为家的孙天罡一如往常地过境回深圳的公司。不料一过境就被逮捕。孙说公安没收了他当时所有的财物—一辆奶白色奔驰轿车、用作员工薪水的4万美元现金 、两部手机、皮带、衣服和鞋子。
两天后,不明就里的孙天罡在6名公安押送下,登上飞往东北长春的民航班机。他坐在最后一排,双腿带着镣铐,同机乘客注目。
其后五年, 孙在牢中度日,两度被控贿赂和挪用公款,但最终罪名不成立。
尽管孙在美国的控告书声称被下属变卖了大部分资产,包括石油管道公司和香港的住所,他显然已经收回一部分的财产。记者最近在美国加州南部孙的律师的办公室采访他。他当时驾驶白色奔驰。公开的资料显示,2013年首九个月,孙花了25万美元游说美国政府就人权问题向中国施压。
孙精力充沛,与人握手时很柔和,笑声有感染力。他在东北沈阳长大,第一份工作是自来水检测员,当时月薪不超过5美元左右。因为想赚钱,转到日本贸易公司做联络员。之后发展迅速,投资深圳的罗湖大酒店。
孙说: “(我)一开始是做贸易,然后搞房地产, 也搞酒店和电子。对中国人来说,改革开放就是什么赚钱做什么,像苍蝇一样,到处去做,找机会。就是这样。(像)邓小平说的‘摸着石头过河’。 ”
中国税制复杂,资本控制严格。离岸金融中心让投资者拥有灵活的所有权结构、货币兑换简便、方便在海外市场上市。孙的商业版图不断扩大,自然地进入了离岸世界。
离岸公司给了孙更多的空间。2001年,他的石油管道公司反向购并(reverse merger,港称“借壳上市”),无需担心太多监管审查。
孙把控制新疆输油管道的BVI公司注入他持有60%股份的香港上市公司“百姓食品”(PNF Food Holdings Limited)。合并后的新公司更名为“捷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GeoMaxima (HK) Holdings Limited),然后把食品业务剥离。
" 用BVI很方便、很容易。在香港注册公司的话,香港证监查得很严。"
当时BVI公司还不能直接在香港上市;内地公司要经中央批准方可在港上市,但难度很大。
孙说,捷美的律师和会计师“设计了这个方案,所以我们可以越过法律屏障。”
新疆的资产当时是孙天罡最大的赌注和赢资。但现在看来,独立的民营企业想在国企垄断的石油行业出头几乎不可能。
隐秘力量
中国的石油产业是独立而隐秘的世界,金钱与政治交缠。
中石化和中石油2013年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 全球企业500强”前五名。中海油是中国第三大的石油天然气公司。
他们坐拥超过数十亿美元计的资产,被视为其中一个最腐败的国企垄断行业。
2009年,孙天罡首次就石油管道项目的纠纷控告中石化。当时,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因涉嫌受贿2,800万美元被判死缓。
很多中国高官来自石油系统,与石油业的关系千丝万缕。前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2007年晋升为政治局常委前,在石油部门待了30年。(注: 盛传周永康即将被起诉,事件的规模远远大过薄熙来案。大量关系人物会受到株连,令他的关系网,包括石油业官场圈子面临崩溃。)
中国政府去年开展反腐运动,打击与周关系密切的官员和他隶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时的亲信。CNPC是香港上市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PetroChina Co)的母公司。
目前至少有五名中石油高管被开除,包括曾任周永康私人秘书的前副总裁李华林、以及前董事长蒋洁敏。蒋在去年升任国资委主任后不久即被撤销公职。此外,起码有两名中石油子公司的高管被扣查。
对中石油案的调查似乎才刚开始,暂无迹象表明有关的腐败指控涉及离岸公司。
不过,上述的国企贪腐案仍然与避税天堂有关。中国银行2011年的报告显示,有些中国上市公司和国企高管透过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其他避税天堂开立虚假发票。
报告称,贪腐的高管使用离岸金融中心越来越得心应手。
报告称:“起初,有关公司的管理层通常与外国合伙人联名注册离岸公司;但现在,许多中国高管已经有了自己的‘皮包公司’(也叫“壳公司”)” 。
BVI关联
距北京约13,500公里的英属维尔京群岛人烟稀少,是最受中国投资者青睐的离岸金融中心。维岛政府统计,有四成离岸公司业务来自中国和其他的亚洲国家和地区。
专长离岸公司及信托资产破产诈骗案的当地律师Martin Kenney说:“中国商人想注册离岸公司时,他只是说‘我要一个BVI(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
ICIJ数据库中的石油高管名单里有中石油子公司昆仑能源董事长张博闻。张去年12月起任董事长,是BVI公司Adept Act Enterprises唯一的董事和股东。公司于2006年注册,2008年解散。
中海油的首席执行官杨华也有一间BVI叫Garland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mpany Limited。同样是该公司唯一的董事和股东。杨华的同事、中海油执行副总裁方志是两间BVI公司Xin Yue Lianping Company和 Xin Yue (BVI) Company的董事和股东。
ICIJ曾联系昆仑能源和中石油,要求评论张博闻持有BVI公司的事宜,但没获回应。中海油也没有就杨华和方志持有BVI公司事回应记者的询问 。
ICIJ的密档里还有两家规模较小、与中石油腐败案有牵连的公司,分别是香港上市的惠生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惠生工程”)和中旭投资有限公司。惠生工程是中石油的供应商,去年九月停牌,宣布受中国当局调查,被取去账本和记录,部分银行户口被冻结,惠生工程称,董事长华邦嵩正协助官方调查。ICIJ的密档显示,华邦嵩2003年在Commonwealth Trust Limited公司的帮助下,成立三家与惠生有关联的BVI公司。Commonwealth Trust Limited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的离岸机构服务商 。
根据在惠生工程的年度报告,其中一个BVI公司(惠生集团控股公司)是惠生工程的控股公司。其他两个BVI 公司的目的并不明朗。
惠生工程在给ICIJ的回复里说除了其年度报告和其他披露文件之外,公司不会补充其他信息。
受牵连的还有为中石油管理加油站的中旭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董事长吴兵去年八月被拘留调查。《财新》杂志说,退伍军人赵明是中旭北京分公司股东 。ICIJ的密档显示,赵明于2007年成立 BVI公司Eagle Energy (International) Limited,目的不明。
ICIJ曾寄快递到赵明最后为人所知的地址询问,该信被原封不动地返回。
孙天罡的斗争
孙天罡和当时刚成立的国企石油公司中国新星石油合作开发新疆石油项目。新星石油当时获政府批准开采新疆塔河油田。孙获邀参与建设和运营石油管道的工程,是个高风险项目。此前,竞争对手中石油公司曾花了六年时间,无功而退。
“那地方很难搞,四周只有沙漠,”孙说。“我之所以能够拿下这个机会,因为非得啃骨头才能捞到点油水。”
根据孙天罡在洛杉矶联邦法庭的诉状,输油管运营第一年就赚了700多万美元。
2001年,孙成立BVI公司,打算把输油管业务上市来扩大石油生意。 孙本想用香港上司公司捷美收购那间BVI。但根据港交所规定,他不得同时持有捷美和那家BVI。他于是把这间BVI转到生意伙伴名下。
中石化收购中国新星石油后,成为孙在新疆项目的合作伙伴。但很快就出了事。虽然孙的公司依约享有塔河地区20年的独家石油开采权,但孙说中石化违约另建输油管,把他的油引到中石化那里。
孙先后在香港和北京控告中石化。孙说他到中石化北京总部谈判时,被律师指着鼻子说:“你最好想清楚点。你去共产党的法庭告共产党的企业。你有可能打赢吗?”
几个月后的2005年8月,孙在深圳边境被拘留。
被拘留几个月后,捷美董事会宣布撤销孙在北京对中石化的控告。其后几年间,孙说他的资产被员工瓜分了。他在洛杉矶联邦法院的诉状中称员工伪造文件,抛售他的物业和拍卖了其他资产。
要抢走持有孙天罡上市石油管道公司大部分资产的BVI公司就更容易。那间BVI由孙的生意伙伴代为持有。孙最近说他不能确定代持人是谁,但在他被拘留以前,代持人肯定不是他前下属张宇平之妻刑晓晶。但ICIJ获得的密档记录显示,刑曾持有过该公司,但文档显示两个互相矛盾的日期,分别是2001年2月26日和2005年8月31日。密档还显示刑2007年将BVI公司的名字改成鸿昌中国有限公司(Hong Chang China Limited).
鸿昌中国目前仍在经营,但孙根本插不上手。
2007年,孙在大陆被控合同诈骗、虚假出资、行贿和挪用资金四项罪名。控方其后撤销控告 。
2009年,孙第二次被起诉受审,罪名是挪用资金和行贿。法院没有判决,延期再审,没有判决。在中国罕见公诉一再失败的例子。但公诉人无法将被告定罪的原因不明。
2010年末,孙从拘留中心获释,案子尚未尘埃落定。六周前,同被羁留的捷美副总经理师林华死于脑溢血。
孙又被软禁了两年。他住在北京一间出租公寓,被24小时监控,没有电话。妻子只能在受限制的情况下探访。孙只能在官方人员陪同下偶尔外出。2012年3月,第二次起诉正式撤销,孙重获自由。
孙一直在找被指抢走他BVI公司的刑晓晶,但徒劳无功。记录显示,她在香港拥有一间价值180万美元的公寓,坐落在高档小区的20层楼,可远眺维多利亚港。
最近有记者到刑的物业探访,但没有人在家。邻居不清楚住客的身份。ICIJ留在刑信箱的询问函件也没有得到回复。